一男子在停車場內小便遭制止,飛踹對方致自身骨折,索賠18萬遭駁回
據北京日報記者獲悉,北京二中院近期審結了一起因酒后滋事、升級沖突引發(fā)的生命權、身體權、健康權糾紛案件。一男子酒后停車場內小便,遭管理員制止后,飛踹對方導致自己落地后骨折。其提出了索賠,被法院予以駁回。
2024年3月,王某酒后在某停車場內隨地小便,停車場管理員甲予以制止,雙方發(fā)生口角及短暫肢體沖突,王某同行人員乙進行勸阻。經乙勸阻,沖突一度趨于平息,管理員甲轉身背對王某,步行返回崗亭。
孰料,王某主動擺脫乙的勸阻,快速追向背對自己的管理員甲,躍身用右腳飛踹其背部。落地過程中,王某因身體失衡、左腿單腳承重失控,導致左脛、腓骨遠端開放粉碎性骨折,經鑒定為輕傷一級。
視頻來源:上游新聞
王某認為,停車場經營者某公司應對其損害后果承擔賠償責任,遂訴至法院,要求賠償醫(yī)療費、誤工費、營養(yǎng)費、護理費等各項損失共計10余萬元。
北京二中院經審理認為,管理員甲的行為與王某的骨折損害后果之間缺乏法律上的因果關系,王某的損害系其自主實施飛踹這一高風險動作的直接后果,其對損害結果的發(fā)生存在全部過錯,侵權責任不成立,故駁回王某的全部訴訟請求。
本案的核心爭議有兩點:一是管理員甲的行為是否構成侵權;二是管理員甲的行為與王某損害后果之間是否存在法律因果關系。
關于第一點,本案沖突的直接起因在于王某酒后在停車場內隨地小便。管理員甲予以制止,系履行正當管理職責的合法行為。即便管理員甲在爭執(zhí)過程中存在言語失當之處,也不足以改變王某是沖突直接起因方的基本事實,更不足以為王某升級沖突的行為提供正當化依據。
關于第二點,王某主動擺脫勸阻、快速追趕并躍身飛踹管理員甲背部的行為,具有明顯的主動性與攻擊性,是王某自主意志支配下的獨立加害行為,而非針對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所實施的防御性反應,不符合正當防衛(wèi)的構成要件。王某飛踹后落地失衡、單腳承重失控所致骨折,系其自主實施高風險動作的直接、必然后果,與管理員甲在先行為缺乏法律上的相當因果關系。
綜上,王某對損害結果的發(fā)生存在全部過錯,某公司依法無須承擔侵權賠償責任。
法官提示,講文明、樹新風,是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重要內涵,也是每一位公民應當內化于心、外化于行的道德要求。本案深刻警示:酒后失德、遇事沖動,以武力宣泄情緒,不僅有悖公序良俗,更是害人害己之舉。
對廣大市民而言,飲酒后應當注意言行,維護公共場所秩序,避免有礙社會文明的行為。遇到矛盾糾紛,應保持冷靜克制,通過協(xié)商溝通、報警等合法途徑化解爭端,切勿以暴力手段激化矛盾。法律對于自陷危險的行為歷來不予保護——任何人實施危險行為所致自身損害,只能自行承擔相應法律后果。
對停車場、物業(yè)等公共場所經營管理者而言,應依法履行安全保障義務,建立健全矛盾糾紛處置機制,配備充足安保人員,留存完整監(jiān)控資料,引導員工以合法、克制的方式處理糾紛,以維護公共秩序與自身合法權益。
- 果然財經|8元和18元不銹鋼盆差在哪?記者實測網紅檢測藥水
- 公共道路變成私人停車場?半島幫辦協(xié)助,一個小時“清場”
- 諸城法院關于向案外人發(fā)放執(zhí)行案款的公示(2026年第18期)
- 從教42年的“最后一課”!他用18歲時的自己,為考生送上祝福
- 一男子停車場內小便,飛踹管理員反致自己骨折,竟還索賠!北京法院駁回
- 18歲女生離家后失聯(lián),廣西河池警方:已找到遺體
- 618狂歡開啟!別等到18號,現(xiàn)在摸清時間買才最劃算!
- 青島今天多云間晴,有輕霧,市區(qū)最高氣溫23℃,最低氣溫18℃
- 日照12345熱線2026年第18期接聽預告
- 時政微周刊丨總書記的一周(5月18日—5月24日)















